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以绿色低碳转型为目标,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支持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使用新能源,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强水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和可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