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城市主干路应当合理设置市政道路护栏和隔离栏,方便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出行。

新建、改建、扩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大型居住区、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或者改造满足无障碍通行需求的坡道或者电梯、升降平台等。

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等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区域的人行道,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缘石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并与周边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和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应当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