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禁止实施下列拼装、改装、加装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
(三)改装电动机、照明装置、喇叭等原厂电气配件;
(四)更换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蓄电池、电动机,加装蓄电池、改装蓄电池槽盒;
(五)加装伞具、车篷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
(六)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行为。
禁止销售和驾驶前款规定的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