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可以获得的帮助;

(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指定的基层组织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职责和具体措施;

(四)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责任;

(五)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