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互通信息,监控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