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磁州窑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已列入保护名录的磁州窑文化资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保护名录:
(一)磁州窑文化资源灭失或者丧失保护价值的;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代表人或者工艺美术大师被依法取消资格的;
(三)其他应当退出保护名录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磁州窑文化资源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实,经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核准后退出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