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In forc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地方性法规清理: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要求进行法规清理的;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需要修改或者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的;
(三)因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调整,地方性法规存在明显不适应情形的;
(四)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或者不协调的;
(五)需要清理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