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工业设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和指导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和市场需求开设工业设计相关专业、工业设计类课程,培养复合型设计人才;支持中小学开展设计思维和创新意识启蒙教育。

支持企业与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合作,通过产学研合作、互派人员交流、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方式,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培养工业设计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