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水文机构应当加强饮用水源区、地下和重要湖泊的水资源动态监测工作。

水文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功能区和跨国界、省际、州(市)际河流水量、水质的监测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