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