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布局建设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的处理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置设施,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推行源头减量和就地分类,实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