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建筑工程实行监理制度。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