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

法规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规规定废止该法规的以外,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