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的公告应当载明该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批准机关和通过、批准、施行日期。

Local Regulations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