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渭河流域水电开发,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对渭河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限期退出。

Local Regulations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