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事项,以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