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以下简称法规案),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