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加强与汉中市、安康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并就下列事项建立完善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区域协作机制:
(一)协同举办陕南民歌艺术活动;
(二)协同开展曲目创作、学术交流、艺术研究;
(三)协同组织对外艺术表演交流、展示;
(四)推动三市陕南民歌院团(演出团体)开展交流合作,依法保障其跨区域的演出活动;
(五)协同创建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研究基地;
(六)其他可以开展区域协作的事项。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汉中市、安康市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等方式,提高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