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和涉及枸杞产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枸杞交易市场体系,加强枸杞交易市场建设,建立产品价格分析和发布机制,防范产业风险和市场风险。

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提供资讯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