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不得有损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