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本地森林、草原、湿地、黑土地、冰雪等生态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等领域的融合,发展生态旅游、冰雪旅游、边境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族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和休闲娱乐旅游等旅游产品,鼓励发展新业态旅游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旅游产品时,应当结合关东地域、民族民俗和历史文化特色,充分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价值,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