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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督促,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设施建设规划审批和用地保障工作。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置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危险废物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科技、公安、供销合作总社、邮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