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全流程在线审批、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区域评估。区域评估费用由实施评估的区域管理机构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