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经营者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