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依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保障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各项制度,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男女享有同等机会、获得同等资源、得到同等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