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申请认定红色资源的,由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按照红色资源类别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红色资源主管部门提交认定申请。由红色资源使用人申请认定的,应当征得其所有人同意。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县(市、区)人民政府红色资源主管部门在受理红色资源认定申请后,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必要时组织开展实地调查或者现场勘查。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