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本省黄河汛期包括伏秋汛期和凌汛期。

伏秋汛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31日。凌汛期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2月底。特殊情况下,省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提前或者延长汛期时间。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