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检举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受理检举的部门应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