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旗县级以上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可以将机关闲置资产置换为满足机关运行所需要的其他资产。
各级机关内部无法调剂利用的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低效、闲置资产,可以由旗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调剂。
无法通过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处置利用的闲置资产,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拍卖。闲置资产出租、拍卖等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