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公物仓建设,对机关低效、闲置资产进行有效整合、盘活利用,将低效、闲置资产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具体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平台应用,推进资产循环利用和共享共用。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临时机构和同级机关需要配置资产的,应当优先从公物仓调剂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