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综合运用区域、产业、土地、财政、教育、科技等政策,完善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强做优,打造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示范性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和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选高新技术企业,并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