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