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对象具体包括:

(一)石寨山大遗址的历史风貌;

(二)古墓葬、古城址、古房址、古道路、古作坊、古水井、古河道等历史文化遗迹;

(三)青铜器、竹木漆器、陶器、金银器、铁器、玉石器、骨角牙器、人类遗骸、动植物遗存等历史文化遗物;

(四)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