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