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Amended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