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的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或者执业资格注册的,按照国务院及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