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治理能力建设和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及危机干预,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把乡镇建设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支持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信息系统整合,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便民化水平。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