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泥炭沼泽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泥炭沼泽湿地整体保护,制定泥炭沼泽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将符合重要湿地标准的泥炭沼泽湿地列入重要湿地名录。

禁止在泥炭沼泽湿地开采泥炭或者擅自开采地下水;禁止将泥炭沼泽湿地蓄水向外排放,因防灾减灾需要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