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并保证档案数字化成果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已经实现数字化的,应当对档案原件妥善保管。

向国家档案馆移交传统载体档案时,应当同步移交档案数字化成果。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文字、语音、图像识别工作,加强档案资源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