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市人民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先交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主任会议认为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Local Regulations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