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Amended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制度,配备相应数量的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巡逻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转,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