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