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委托,在所辖区域内履行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乡村旅游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乡村旅游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