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推行监管一件事和综合查一次,对乡村旅游项目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事项,应当组织跨部门综合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对同一监督检查对象实施多项行政检查的,原则上应当同时一次性开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村旅游项目安全事故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归集和共享,动态监测、科学评估、精准预警和及时处置安全事故隐患。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乡村旅游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信用评价机制,全面、准确记录乡村旅游经营者信用行为,及时归集和共享信用信息,依法开展失信惩戒。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