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场所禁止和控制吸烟工作,并将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共场所禁止和控制吸烟工作。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机关事务、口岸、烟草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职责,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和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