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承租人可以将承租的公有房屋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受产权和地域的限制。

承租人互换使用公有房屋的,应经出租人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凡互换使用公有房屋理由正当、无租赁纠纷的,出租人应予许可。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