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