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离岗或者兼职创办科技型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获取报酬并享受相关创业政策、成果转化政策和人才支持政策。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等事业单位可以聘请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或者兼职研究员。

Local Regulations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