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石榴产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石榴产业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发展等规划相衔接。

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石榴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