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在燃气专项规划确定的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新建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气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管道燃气设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敷设的燃气管道,应当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同步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24